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20470
年份:113年
科目: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7 關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7 條第 2 項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及第 19 條管束之措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管束不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
(B)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不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管束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
(C)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及管束皆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
(D)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及管束皆不納入提審法適用範圍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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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上岸只差這一步,堅持下去就是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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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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