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下列有關教育人員的聘用,何者為非?
(A)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之資格,由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定之
(B)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續聘均為一年
(C)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不得為教育人員
(D)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72), B(5117), C(178), D(177), E(0) #595407

詳解 (共 10 筆)

#85385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統一訂定之。
 即1 1 2 2 教師法第13條103/01/22修訂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 每次均為二年。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 
即1 2 2 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7條103/01/22修訂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reponse.php?id=13364054#ixzz33dWKLpVx
111
6
#1049371
1+1+2+2=6
聘用1年
第一次續聘1年
以後續聘均為2年
續第三次後(第七年開始)使得長期聘任
37
1
#855346
1+1+2+2=6
聘用1年
第一次續聘1年
以後續聘均為2年
續第三次後(第七年開始)使得長期聘任
22
0
#861788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
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 
 
這兩點是不是有矛盾?還是我遺漏了什麼
7
0
#852944

轉貼


馬自達 小六上 (2010/10/29 11:58):28     
名  稱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1 月 18 日
 
第 37 條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 每次均為二年。 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
5
0
#1058011
是不是可以把中等想成例外
高級中等以下(不包括中等)1122(後長聘)
中等:1222
專科以上:1122
5
1
#886185
高級中等以下不是有包含中等? 那
高級中等以下:1122
中等:1222
要看哪個?
3
0
#853552
1 1 2 2
2
0
#85682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七條:
第 37 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 每次均為二年。 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
這樣看來高中也是1222?

2
0
#960225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