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5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5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137273
年份:115年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7.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者,因合併出售不良債權所受之損失,於申報所得稅時,得於幾年內認列損失?(A)二年 (B)五年 (C)十年 (D)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