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關於假執行宣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因交通事故請求賠償損害事件,法院適用通常程序,判決准許原告請求時,不論其有無為假執 行宣告之聲請,法院一律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B)關於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票款請求事件,法院判決准許原告之一部請求時,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C)關於訴請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法院判決准許原告請求時,不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D)在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事件,法院酌定分割方法准予分割,使共有人分別取得單獨所有權之本案判 決,不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A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依389須認諾始應依...
未解鎖
民訴法第389條第一項規定:「下列各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