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立法院黨團組織之規定, 下列何項正確?
(A)每一黨團至少應有十人
(B)有黨籍之立法委員, 得決定是否加入黨團
(C)無黨籍之立法委員,不得參加黨團
(D)未能組成黨團之政黨,得加入其他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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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9), B(451), C(144), D(1560), E(0) #135082

詳解 (共 4 筆)

#741233
(A)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
(B)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
(C)無黨籍之立法委員(或未能依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加入其他黨團。
(D)未能組成黨團之政黨,加入其他黨團。

B選項錯在不能自由決定是否加入,只要所屬政黨有組成黨團,就要依照所屬政黨參加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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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5
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與第二項
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 政黨以組成一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 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委員,得加入其他黨團。黨團 未達五個時,得合組四人以上之政團;依第四項將名單送交人事處之政團 ,以席次較多者優先組成,黨(政)團總數合計以五個為限。這是目前的法條內容,與上述不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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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01

依據現行的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與第二項之規定:

「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六人以上。但於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比率已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不在此限。」、「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委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合組六人以上之政團。

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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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316
B哪裡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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