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監察委員之任期為幾年?
(A)三年
(B)四年
(C)六年
(D)八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 B(234), C(4182), D(75), E(0) #131960

詳解 (共 4 筆)

#479665


監察委員:六年

審計長:六年

考試委員:六年

立法委員:四年

總統:四年

大法官:八年

45
0
#3785059

20191210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考試委員名額從19人改為7人至9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也從6年改為4年
9
0
#467489

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 2 項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4
0
#5745729
2023
大法官:8年
審計長:6年
監察委員:6年
考試委員:4年
立法委員:4年
總統:4年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