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台北縣現有的學前特殊教育模式,有其獨特的性質,下列哪一種說法是符合實際情形的?
(A)將所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完全融入在普通班級裡
(B)依照評估結果將學生分別安置在普通班與特殊班
(C)只要普通班級接受一個特殊需要學生,一律可以減少3個普通幼生
(D)將所有特殊需要學生完全安置在特殊教育班級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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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8), B(3527), C(800), D(26), E(0) #54138
統計: A(378), B(3527), C(800), D(26), E(0) #54138
詳解 (共 10 筆)
#139408
如果沒記錯的話,好像是依照學生的狀況減少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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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273
公立幼稚園招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持有衛生署指定之合格身心
障礙鑑定醫院所開具之發展遲緩證明者(限六個月內開立者)之
各類身心障礙幼兒,每班以三人為原則(普通班每班至多安置重
度身心障礙或多重障礙學生一名,其他身心障礙學生則以三名為
限)。普通班每安置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幼兒,可酌減該班人數
一至三人,實際減少人數經鑑定教師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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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52
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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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62
依照幼兒的特殊狀況一到三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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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78
我想問一下為什麼C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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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591
想請問樓上廖老師您提供的資訊要去哪裡看呢?謝謝幫忙回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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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777
現實的幼教環境裡...只要普通班級接受一個特殊需要學生,一律可以減少2個普通幼生(以新竹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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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31
C 請問是可以減少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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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26
這情況是僅於台北縣嗎?因為學前不是要以融合在普通班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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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784
有特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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