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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9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組:中華民國憲法#3157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95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組:中華民國憲法#3157

年份:95年

科目:公職◆憲法

74.司法院對於所掌事項,享有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之權,此係依據何種規定?
(A)憲法本文
(B)憲法增修條文
(C)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75號解釋
(D)司法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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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司法院對於所掌事項,享有向立法院提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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