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下列有關資賦優異之描述,何者不正確?
(A)其鑑定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
(B)類別多元,包括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能力及其他 特殊才能六類
(C)國中階段資優教育的實施方式有集中式資優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三 種方式
(D)依據「特殊教育法」,國中資優教學應採協同教學方式,並訂定資賦優異學生 個別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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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 B(42), C(1507), D(279), E(0) #200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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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397
(A)其鑑定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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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第35條資賦優異教育學前教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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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

第 三 節 資賦優異教育

第 35 條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

第 36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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