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國勞工須年滿多少歲以後,僱主始得強制其退休?
(A)五十五歲
(B)六十歲
(C)六十五歲
(D)不論勞工年齡,僱主皆無強制退休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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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 B(233), C(6581), D(463), E(0) #136153

詳解 (共 8 筆)

#128878

年滿六十五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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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285

勞動基準法54(強制退休之情形)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退休

一、年滿65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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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211
勞動基準法 §54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65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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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97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22 日

第 54 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 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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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118

65歲是老人了  一般公司不會去雇請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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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16
依現行規定為六十五歲
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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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22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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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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