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承上題,若二星期前才剛召開完辰華的 IEP 會議,家長又對特教服務規劃有疑慮而堅持重新
召開,請問下列應對方式與說明,何者正確?
(A) 不需理會,因為依法 IEP 會議每學期期末檢討一次即可
(B) 由 IEP 團隊進行表決,若多數同意便重新召開
(C) 交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是否召開
(D) 若學校不召開,家長可以書面向學校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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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42), C(103), D(1016), E(0) #2932154
統計: A(7), B(42), C(103), D(1016), E(0) #2932154
詳解 (共 1 筆)
#5638626
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應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於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或其他學習權益受損時,應自知悉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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