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下列何者為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的共同點?
(A)適用兒童的年齡
(B)團隊成員
(C)輔具需求評估
(D)執行地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58), C(144), D(11), E(0) #429527
統計: A(32), B(58), C(144), D(11), E(0) #429527
詳解 (共 3 筆)
#4909633
台灣教育部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
備註:與美國版有差異
1.對象從學齡前至成人皆可
2.團隊成員關係由法律明定,包括多種專業人員、照顧者或家長,個案可參與可不參與,成員須共同承擔個案是否成功達成目標之責任
3.每學期檢視一次(美國為一年一次)教育計畫,團隊著重「結果」導向,且目標需可量測可達成
4.服務地點:醫院、家庭、各級學校、社福機構等,讓個案處在最少限制環境
5.目的:
(1)確認個案目前的學業成就、功能表現
(2)確認個案需要的特殊教育、相關醫療服務(包含輔具)
(3)轉銜範圍包括升學、輔導、心理、就業等
6.內容:包括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標準、學生的家庭狀況、服務地點等
資料來源:
小兒職能治療學 104-2-58, 106-1-59, 106-1-63, 106-2-62
職能治療概論 105-1-40
職能治療技術學 1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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