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台北市政府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可以提出何種預算以補充原有預算之不足?
(A)預備金
(B)第二預備金
(C)追加預算
(D)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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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0), B(291), C(3441), D(380), E(0) #130179

詳解 (共 9 筆)

#126550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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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700
瞎掰記憶法:
第一預備:例行事務經費不足,上級核可即可。
第二預備:計畫性經費不足,立法院審議。
追加預算:各種原定以外之增加或增設,比如增設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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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227


追加預算

1.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2.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3.所辦事務因重大事故致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4.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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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902

台北市政府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可以提出何種預算以補充原有預算之不足?
(A)預備金(B)第二預備金(C)追加預算(D)特別預算
 ~解析 :
一、依照
《預算法》第79條之規定,各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預算」: (一) 依法律「增加業務」或「增加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二) 依法律增設新機關
 (三) 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四) 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二、「追加預算
除支用「第二預備金外,「不足部」應由財政部提出「追加預算]」,以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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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29


特別預算==><軍事/經濟/財政>

依預算法83條規定..

1.緊張設施或戰爭

2.重大災變

3.經濟重大變故

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重大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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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92
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請求提出追加預算
1  依法率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2  依法律設置新機關時
3  所辦事務因重大事故致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4  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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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161
(一)第一預備金係指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
(共 11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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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03

為什麼不是特別預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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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941
關鍵字「依法律」,就是追加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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