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61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132919
年份:114年
科目:信託實務
78.有關信託業辦理以信託受益權為擔保之質權設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託契約應載明管理處分權限(B)信託業不得自信託財產收取本息(C)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業不得因行使質權而提前終止信託契約(D)得辦理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金額交付信託之受益權質權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