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目前各縣市學障鑑定大都採取何種流程? (甲)教師訪談與填寫各類特殊學生檢核表 (乙)綜合認知功能測驗 (丙)讀、寫、算基本技能檢核 (丁)個別施測智力評量
(A)甲→乙→丙→丁
(B)甲→丙→丁→乙
(C)甲→乙→丁→丙
(D)甲→丁→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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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0), B(305), C(71), D(188), E(0) #62462

詳解 (共 3 筆)

#200551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模式及流程圖

1.特殊需求學生之特徵檢核表(具備三、四、五類勾選之學生)+教師訪談

2.(聽、說)、讀、寫、算基本技能檢核(例如:中文年級認字量表、閱讀理解困難篩選測驗、基礎數學概念評量

3.個別施測語文及非語文智力評量(例如:魏氏,PPVTCPM/SPM、托尼)

4.初審(排他:排除智力、生理、情緒、環境四項因素)

5.觀察輔導期(至少一學期)

6.學習障礙之綜合研判(運用各種心理歷程測驗、學科能力診斷測驗、觀察、晤談、檔案及醫學診斷等方式來蒐集學生社會、心理、教育、醫學等相關資料,以瞭解學生的各項內在能力及心理歷程是否具有差異,並確認是否為學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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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69
初檢是否為疑似特殊生--->檢驗基本學科能力是否有問題--->排除智能不足因素--->綜合研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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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68

最後一階段為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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