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6029
年份:11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8關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的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股東提案權非股東之固有權,得以章程限制或免除
(B)股東提案權為少數股東權,限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方可提案
(C)只限股東常會,股東才享有提案權
(D)董事會對於股東之提案,如不列入議案時,應於股東會後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第 172-1 條(股東常會議案之提出)...
未解鎖
關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的股東提案權,下...
未解鎖
實務見解補充 ㅤㅤ 按公司法第172條之...
未解鎖
A錯誤:提案權為股東固有權,不得以章程排...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實務見解補充 按公司法第172條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