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公司 109 年度(會計年度為曆年制)本期稅後淨利扣除依法提列項目及分派股利後之未分配盈
餘為 300 萬元。於 110 年 3 月購置符合「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 請退稅辦法」規定之 A 機器設備 12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 110 年 5 月申報 109 年度未分配盈餘,以 180 萬元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
(B)於 110 年 5 月申報 109 年度未分配盈餘,以 300 萬元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
(C)於 111 年 5 月申報 109 年度未分配盈餘,以 300 萬元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
(D)於 111 年 5 月申報 109 年度未分配盈餘,以 180 萬元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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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36), C(75), D(377), E(0) #2966495
統計: A(58), B(36), C(75), D(377), E(0) #2966495
詳解 (共 3 筆)
#6124330
本題的問題有二
1.109年的發生的盈餘,其未分配盈餘應該在幾年課稅
2.購置硬體設備的減除額,應該以所得發生年度的盈餘減除,還是購置年度的盈餘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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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的重點是未分配盈餘的基本概念,未分配盈餘之稅率自107年修法後,降低為5%(原本10%),應以「稅後淨利」加計或減除特定項目之餘額為課徵基準,由於本期稅後淨利會於下期分配,而未分配盈餘係指「下期應分配而未分配之盈餘」,故應於分配之次期就未分配盈餘課稅 (109年之稅後淨利,會於110年分配,而111年針對109年發生之盈餘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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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則涉及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營利事業購置符合規定之硬體設備,所支出費用扣除政府補助額達100萬以上者,得於盈餘發生年度之次期起算3年內列為扣除額,故本題109年為盈餘發生年度,110年為分配盈餘年度,扣除額得自110年起算3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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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D)才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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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0104
產業創新條例第 23-3 條
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提升生產技術、產品或勞務品質,自辦理一百零七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一定金額,該投資金額於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九規定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得列為減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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