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欠乙賭債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簽發本票給乙作為清償賭債之用。乙向甲請求給付票款,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清償 100 萬元之賭債,得向乙請求返還
(B)賭博是不法行為,故甲得拒絕給付票款
(C)甲若不履行本票債務,乙得請求甲履行賭債
(D)乙請求甲清償票款時,甲不得提出該本票原因乃賭債之抗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2), B(1334), C(148), D(397), E(0) #2129523

詳解 (共 4 筆)

#3890832

自然債務的概念源自羅馬法

1.有時用於不能依訴請求的給付義務(如罹於消滅時效的債務)。

2.有時指基於道德上義務而發生的「債務」。

3.有時指因不法原因而發生的「債務」。賭博係違反法令(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屬無效,故賭債非債,不得請求給付,其已為給付者,具不法原因,不得請求返還(民法第一八○條第四款) 。

37
1
#4354713

民法第73(不依法定方式之效力)

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

民法第180

給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4.【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12
1
#3721204
賭博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俗我國刑法訂有賭博...
(共 2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4183835
依民法73條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
(共 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