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乙丙丁共同平均負擔對戊之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連帶債務,甲得知乙對戊有得以抵銷之 500 萬元債權。甲是否得據此向戊主張抵銷連帶債務?
(A)僅乙本人得以主張
(B)甲得主張抵銷 250 萬元
(C)甲得主張抵銷 500 萬元
(D)甲應經乙之同意,始得抵銷 250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7), B(80), C(30), D(20), E(0) #3704191

詳解 (共 3 筆)

#7225730
這是一個關於連帶債務與抵銷的民法問題,...
(共 12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2
#7303788

民法 第 271 條(可分之債)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1000w/4人=250w

民法 第 277 條(抵銷之限制絕對效力)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
3
0
#7344182
民法§271可分之債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ㅤㅤ
民法§277抵銷之限制絕對效力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 
ㅤㅤ
甲、乙、丙、丁共負對戊之1000萬元債務,每人各分擔250萬元。
A:所有連帶債務人皆可主張。
B:正確。
C:僅得主張乙應負擔之250萬為抵銷。
D:不須當事人同意。
ㅤㅤ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52026
未解鎖
民法 第277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
(共 1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