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關於103年4月修正的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級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其第八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最高延長時間中,以下何者錯誤?
(A)國民小學2年      
(B)高級中等學校2年
(C)專科學校五年制:4年  
(D)大學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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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970), C(147), D(80), E(0) #586827

詳解 (共 9 筆)

#833732
103.4.14修正,103.8.1施行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修正條文》

第八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第九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八條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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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589
A也錯吧,國中+國小=2年 並非國小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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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757
但國小確實最長可以延兩年
只是這樣國中就沒有扣打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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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4769
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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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018
我也覺得A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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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108
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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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693
高級中等學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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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827
國民小學2年
高級中等學校4年 
專科學校五年制:4年
專科學校二年制:2年
大學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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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712
我怎麼記得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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