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公立幼兒園教師受聘後若有下列哪些情形者,不須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審議通過後即可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B)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
(C)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D)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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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6), B(42), C(200), D(1720), E(0) #519719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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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21 條 學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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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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