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哪一個法律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
(D)家長會設置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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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 B(784), C(8), D(0), E(0) #58271

詳解 (共 3 筆)

#1296333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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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8011

教育基本法:家長參與事務權。家長可依法擁有教育選擇權

國民教育法:‘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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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737

教育基本法—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針,健全教育體制(教育的根本大法,像是教育界的憲法!)

國民教育法—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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