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趙老師為國中特教班老師,為迎接新課綱的來臨,目前正積極研讀相關資料,以提供學生與時俱進的教學服務。對
於班上極重度學生,趙老師特地製作了許多會發出聲音或給予觸覺回饋的教具,讓學生練習操作;請問這屬於何種
課程調整原則?
(A)學習環境
(B)學習歷程
(C)學習評量
(D)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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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 B(1486), C(7), D(28), E(0) #1814676
統計: A(105), B(1486), C(7), D(28), E(0) #1814676
詳解 (共 3 筆)
#5327855
身心障礙學生(課程調整) :
學習內容
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內容的調整,得採「簡化」、「減量」、「分解」、「替代」、及「重整」的方式調整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重點,再根據調整過後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 ,以課程與教材鬆綁的方式安排學習 節數 /學分數與決定習內容 。
A. 「簡化」指降低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的難度。
ex:「能利用卡片寫作,傳達對他人的關心。」
--> 改寫成「能 利用卡片寫出對他人的感謝。」
B.「減量」為減少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的部分內容。
C.「分解」代表將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分解為數個小目標或學習內容,在不同的學習階段或雖在同一個學習階段但予以分段學習。
D.「替代」代表原來各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適用,但須以另一種方式達成。
E.「重整」則係將該教育階段或跨教育階段之各領域/科目之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重新詮釋或轉化成生活化或功能化的目標與學習內容。
學習歷程
1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歷程的調整,需依學生的個別需要,善用各種能引發其學習潛能之學習策略,並適度提供各種線索及提示(如:協助學生畫重點、關鍵字、提供閱讀指引、組織圖等);採工作分析、多元感官、直接教學、合作學習、合作教學、多層次教學或區分性教學(個別化教學)等教學方法,並配合講述、示範、發問、運用多媒體、圖解、操作、實驗、角色扮演等不 同的策略及活動進行教學。
1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歷程的調整,需依學生的個別需要,善用各種能引發其學習潛能之學習策略,並適度提供各種線索及提示(如:協助學生畫重點、關鍵字、提供閱讀指引、組織圖等);採工作分析、多元感官、直接教學、合作學習、合作教學、多層次教學或區分性教學(個別化教學)等教學方法,並配合講述、示範、發問、運用多媒體、圖解、操作、實驗、角色扮演等不 同的策略及活動進行教學。
2. 學校應視身心障礙學生需要提供適性教材調整(如:點字版本、放大版本、電子版本、有聲版本等)與教育輔助器材(如:擴視機、放大鏡、點字機、盲用算盤、盲用電腦、調頻輔具、特殊桌椅或其他相關輔具等)協助學習。必要時得提供助理人力、課堂手語翻譯等,確保以最適合其個人情況之語言 與傳播方法、模式,在最有利於學業及社會發展的環境中學習。
3. 針對特定領域/科目具有學習功能缺損的學生,必要時得穿插一些遊戲活動或將教學活動分段進行,並多安排學生練習與表現的機會,提供適度的讚美、足夠的包容,再施以有效的行為改變策略和積極性的回饋方式調整;亦 得調整教學地點和情境,以激發並維持學生的學習興趣與動機。
學習環境(人力協助+行政支援)
1. 學校應提供符合通用設計之校園環境,並針對個別身心障礙學生需求合理調整其學習環境。
2. 學校得依據個別學生之身心狀況與需求,進行教室採光、通風、溫度、教室布置、教學設備資源、教室位置、動線規劃、學習區、座位安排等物理環境的調整。
3. 學校應提供所需的志工、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等人力協助;並得由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各處室等提供各項行政支援,以及提供教師、同儕等自然支持等心理與社會環境的調整。
學習評量
1. 學校應依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多元評量,包括學生起點行為之評估及持續性的形成性評量,並依據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作總結性評量。
2. 評量得採動態評量、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生態評量、課程本位評量、同儕評量、自我評量等多元評量方式,俾充分了解各類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歷程與成效,以作為課程設計及改進教學的參考。
3. 教師需視各領域或科目之特性、教學目標與內容、學生的學習優勢管道及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評量調整或服務。
A. 評量時間調整指學生得提早入場或延長測驗時間。
B. 評量環境調整指學生接受評量的地點除得於隔離角、資源教室或個別教室之外,必要時亦得視需求提供個人或少數人考場,或提供設有空調設備、靠近地面樓層、設有昇降設備或無障礙廁所之評量環境。必要時,需提供擴視機、放大鏡、點字機、盲用算盤、盲用電腦及印表機、檯燈、特殊桌椅或其他相關輔具等服務,俾利學生順利作答。
C. 評量方式調整指得採紙筆、口試、指認、實作、點字試卷、放大試卷、電子試題、有聲試題、觸覺圖形試題、提供試卷並報讀或專人協助書寫等。
D. 其他評量調整包括教師在評量時給予必要的視覺或聽覺提示,手語翻譯或板書注意事項說明等調整措施。
4. 特定領域/科目具有學習功能缺損的學生,該領域/科目評量的內容或通過之標準需依據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所議決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包括得 進行內容難易度、題型、題數增刪等調整方式,或是根據試題與考生之適配性調整計分比重。
2. 評量得採動態評量、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生態評量、課程本位評量、同儕評量、自我評量等多元評量方式,俾充分了解各類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歷程與成效,以作為課程設計及改進教學的參考。
3. 教師需視各領域或科目之特性、教學目標與內容、學生的學習優勢管道及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評量調整或服務。
A. 評量時間調整指學生得提早入場或延長測驗時間。
B. 評量環境調整指學生接受評量的地點除得於隔離角、資源教室或個別教室之外,必要時亦得視需求提供個人或少數人考場,或提供設有空調設備、靠近地面樓層、設有昇降設備或無障礙廁所之評量環境。必要時,需提供擴視機、放大鏡、點字機、盲用算盤、盲用電腦及印表機、檯燈、特殊桌椅或其他相關輔具等服務,俾利學生順利作答。
C. 評量方式調整指得採紙筆、口試、指認、實作、點字試卷、放大試卷、電子試題、有聲試題、觸覺圖形試題、提供試卷並報讀或專人協助書寫等。
D. 其他評量調整包括教師在評量時給予必要的視覺或聽覺提示,手語翻譯或板書注意事項說明等調整措施。
4. 特定領域/科目具有學習功能缺損的學生,該領域/科目評量的內容或通過之標準需依據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所議決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包括得 進行內容難易度、題型、題數增刪等調整方式,或是根據試題與考生之適配性調整計分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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