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我國少年法庭對於少年事件的處理,與一般刑事案件並不相同,下列哪些是對於少年事件的處理原則?
(A)原則上,審判是不公開的
(B)少年如果被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時,才可以褫奪公權
(C)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八歲,審理時已經滿十八歲,則交由一般刑事庭審理
(D)媒體在採訪少年案件時,不可以公布少年的照片,但是名字則無所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01), B(96), C(336), D(92), E(0) #268566
統計: A(3701), B(96), C(336), D(92), E(0) #268566
詳解 (共 7 筆)
#317392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4條第1項
調查及審理不公開
54
0
#1383342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5條第3項
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
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
本章之規定,於少年犯罪後已滿十八歲者適用之。
26
0
#313830
(B) 刑法第63條:「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20
0
#6484882
少年犯罪時未滿18歲,即使在審理時已滿18歲,仍應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並依其行為時的年齡,決定是以保護事件或刑事案件處理。
2
0
#5844637
少年事件處理法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2
0
#943191
請問C選項?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