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嘉義縣番路鄉公所依職權訂定之自治規則,原則上應於發布後如何處理?
(A)僅函報嘉義縣政府備查
(B)分別函報嘉義縣政府及縣議會備查
(C)僅函送嘉義縣議會備查
(D)分別函報嘉義縣政府備查及函送番路鄉鄉民代表會查照
統計: A(1445), B(1480), C(440), D(4733), E(0) #1916421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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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地制法/第26條第4項) |
自治規則(第27條第3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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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罰則 直轄市法規: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縣市規章 :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核定後發布 鄉鎮市規約:☆不得訂定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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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or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
直轄市:發布後→報行政院備查, ☆並函送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縣市: 發布後→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並函送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鄉鎮市:發布後→報縣政府備查, ☆並函送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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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罰則 直轄市法規:發布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 行政院備查 縣市規章 :發布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鄉鎮市規約:發布後→縣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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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第27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比較】
地方制度法第27條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這題很容易考耶 但每次都會誤選 大家加油
Q下列自治法規,何者應於發布後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A)自治條例
(B)自治規則
(C)委辦規則
(D)自律規則
答:B
107原五
q下列有關自治規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應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B) 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函報監察院備查
(C) 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D) 法律授權訂定者,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E) 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 關查照。 答:E (98民航三)
to 7F
番路鄉民代表會,是該地方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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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第5條第2項
直轄市設 直轄市議會、直轄市政府;
縣 (市) 設 縣 (市) 議會、縣 (市)政府;
鄉 (鎮、市) 設 鄉 (鎮、市) 民代表會、鄉 (鎮、市) 公所,
分別為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
思考原則:行政機關行為應對上級主管機關以及對應的民意機關負責。
所以鄉公所依職權訂定之自治規則應對上級主管機關以及對應的民意機關負責。
鄉公所的上級主管機關在地方制度法裡為縣市政府。
鄉公所對應的民意機關為鄉民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