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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97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3504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3504

年份:97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9 乙、丙二人共同承租甲之房屋,嗣因乙、丙對承租房屋為不當使用,甲欲終止契約。甲應如何為終止契約之意思通知?
(A)對乙、丙之任一人通知即可
(B)對乙、丙皆須為通知
(C)甲不須為任何通知
(D)甲須向法院聲請,由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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