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使用成本法估價時,建物估價以求取(甲)為原則。但建物使用之材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 已改變者,得採(乙)替代之。請問甲、乙分別為何種成本?
(A)甲為重建成本、乙為重置成本
(B)甲為重置成本、乙為重建成本
(C)甲為直接成本、乙為間接成本
(D)甲為間接成本、乙為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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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68), B(146), C(31), D(7), E(0) #1898475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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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48 條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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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898

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成本價格。

建物估價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物使用之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者,得採重置成本替代之。

重建成本,指使用與勘估標的相同或極類似之建材標準、設計、配置及施工品質,於價格日期重新複製建築所需之成本。

重置成本,指與勘估標的相同效用之建物,以現代建材標準、設計及配置,於價格日期建築所需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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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713

第 48 條

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成本價格。

建物估價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建物使用之材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者,得採重置成本替代之。

重建成本,指使用與勘估標的相同或極類似之建材標準、設計、配置及施工品質,於價格日期重新複製建築所需之成本。

重置成本,指與勘估標的相同效用之建物,以現代建材標準、設計及配置,於價格日期建築所需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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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832
估價 第48條1項:
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估價 第48條2項:
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成本價格。

估價 第48條3項:

建物估價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建物使用之材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者,得採重置成本替代之。

估價 第48條4項:
重建成本,指使用與勘估標的相同或極類似之建材標準、設計、配置及施工品質,於價格日期重新複製建築所需之成本。

估價 第48條5項:
重置成本,指與勘估標的相同效用之建物,以現代建材標準、設計及配置,於價格日期建築所需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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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0843
建物估價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建物使用之材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者,得採重置成本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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