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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計程車司機甲,平日於座車內經常放置匕首一把,以備犯案時之用。某日,載女乘客 A 前往郊區, 見 A 女頗具姿色,乃頓生淫念,取出匕首威脅 A 女與其性交得逞,甲犯強制性交罪而同時該當於刑 法第 222 條所定之加重事由有「攜帶兇器犯之者」與「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 之機會犯之者」兩款,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上述兩款為數罪之實質競合
(B)上述兩款為接續犯
(C)上述兩款為想像競合犯
(D)強制性交行為僅為一個,祇成立一個加重強制性交罪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95373 小一下 (2017/07/28)
以下淺見,僅供參考。ㄧ、按刑法第55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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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雯雯 高一上 (2019/02/18)
因強制性交行為只有一個,仍只成立一罪,不能認為法律競合或犯罪競合,但判決主文應將各種加重情形順序揭明,理由並應引用各款,俾相適應。(69年台上第3945號判例參照)
3F
Gugu 幼兒園下 (2023/05/16)
參酌實務69台上3945判例之意旨:「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列各款為竊盜之加重條件,如犯竊盜罪兼具數款加重情形時,因竊盜行為只有一個,仍只能成立一罪,不能認為法律競合或犯罪競合,但判決主文應將各種加重情形順序揭明,理由並應引用各款。」故應認為本題僅有一個強制性交行為,即便具有數款加重情形,仍應僅成立一加重強制性交罪。
4F
chou-2 國三上 (2023/06/19)
關於c選項,不能成立的原因在於,想像競合,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本案兩個情況都是加重事由之一,非侵害不同法益的不同罪名,因此沒有想像競合的適用。

9 計程車司機甲,平日於座車內經常放置匕首一把,以備犯案時之用。某日,載女乘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