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甲缺錢,遂將乙強行帶往偏僻山區拘禁,要乙打電話回家,叫家人給錢。但乙其他家人正好集 體出國旅行,擔心國際電話昂貴而不接乙的電話。警方於數日後循線救出乙。依實務看法,請 問甲的行為最可能論以下列何罪?
(A)恐嚇取財未遂罪
(B)私行拘禁既遂罪
(C)擄人勒贖未遂罪
(D)擄人勒贖既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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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56), C(163), D(664), E(0) #3440208
統計: A(6), B(56), C(163), D(664), E(0) #3440208
詳解 (共 2 筆)
#7050303
例如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859號刑事判決:「按意圖勒贖而擄人者,亦即行為人有使被害人以財物取贖人身之意思而為擄人行為,即應認構成意圖勒贖而擄人罪。且該罪亦不以須向被擄人以外之人勒索財物為必要。」就認為,在擄人的時候就應該構成擄人勒贖既遂。
但學說上持反對意見,認為應該要採取擄人後,進而讓被擄的人質以外的第三人交付贖金,才算是既遂。
但學說上持反對意見,認為應該要採取擄人後,進而讓被擄的人質以外的第三人交付贖金,才算是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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