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請問101大樓旁的人行道之法律性質為:
(A)公共用物
(B)特別用物
(C)行政用物
(D)營造物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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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92), B(146), C(43), D(537), E(0) #281675
統計: A(8392), B(146), C(43), D(537), E(0) #281675
詳解 (共 3 筆)
#556141
(A)公共用物:指平時提供給一般民眾使用之物。
(B)特別用物: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使用之公物。
(C)行政用物:於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內部使用之公物。
(D)營造物用物:構成營造物之公物,如機場。
(B)特別用物: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使用之公物。
(C)行政用物:於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內部使用之公物。
(D)營造物用物:構成營造物之公物,如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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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593
補充:
公共用物,可區分為通常使用與特殊使用,前者無須經許可,如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後者須經許可,如在道路旁擺攤、將道路供舉辦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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