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斯普朗格曾提出六種理想價值並符應著六類型的人格,以下那一個對應是正確的
(A)宗教型----追求真
(B)經濟型----追求權
(C) 社會型----追求愛
(D)藝術型----追求聖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4), B(616), C(16271), D(188), E(2) #4287
統計: A(254), B(616), C(16271), D(188), E(2) #4287
詳解 (共 4 筆)
#7283
|
|
文化主義學派 |
|
代表人物 |
斯普朗格 |
|
教育目的 |
教育是文化傳承與更新 |
|
背景 |
對於實證主義的反動 |
|
哲 學 思 想 |
1.體驗不只是知更是情意的產物è要領會文化要先設身處地 2.提出六型人格價值è其中教師屬於社會型 六型人格: 理論型-真 宗教型-聖 社會型-愛 政治型-權 審美型-美 經濟型-利 |
|
教育 主張 |
1.教育是文化的傳遞與人格陶冶è重視文化財è主觀個性客觀化 2.因為教師屬於社會型è要有教育愛è愛所有的學生 |
228
9
#4719
斯普朗格文化教育學派的教育哲學,其重點在處理「主觀心靈」與「客觀文化」之間的互動關係,而不偏於一端。包含四大重點
1. 教育的本質:
斯普朗格為「教育」下的定義是:「教育是一種由愛所承載的意志(Eros),轉移到其他人(學生)的心靈之上(成己成人),使其價值容受力和價值構成能力的整體(生命),由內在發展出來(Educare引出)」在這個定義中,發展出幾個重要意義:(1)教育是「愛」的意志的轉移;「施予之愛」(而非權力或財貨的佔有)的精神活動是教育的動力。(2)教育活動重在精神力量的啟發,而非物質材料的傳遞(學科內容)。(3)教育是追求文化價值、創造文化價值的心靈發展,而非受限於事時的領域。
2. 文化陶冶:
德文中「陶冶」(Bildung)與「教育」(Erziehung)意義相近。斯普朗格說:「陶冶乃是文化影響有發展能力個體的形成,使個人能體驗到客觀的文化價值,並達到價值豐富的文化成就。」由此定義來看,陶冶又可以分為「文化影響」、「主觀體驗」、「文化成就」三個連續而不可分割的部分。
3. 精神類型:
斯普朗格將人類精神活動分為四大類:(1)普遍精神:社會中人與人共同生活而普遍存在的精神,例如國家精神、組織精神。 (2)客觀精神:由文化所形成的客觀材料,例如文學、藝術。 (3)規範精神:由群體共同理想所形成的價值規範,如道德、法律。 (4)主觀精神:即在個人主觀心靈中,價值容受力與價值構成力的先天規範。這四種精神類型比之於亞里斯多德的「四因說」,即構成整體教育活動的動力因(普通精神)、材料因(客觀精神)、目的因(規範精神)和形式因(主觀精神)。其精神類型的觀點,使教育不侷限在學校中,社會中的各種精神都是教育的力量。
4. 人生類型:
斯普朗格據精神科學的孤立化、理想化、全體化、個性化四個方法和步驟,將人格分成六種不同的價值類型:(1)經濟型,在追求「利」 (2)理論型,在追求「真」(3)藝術型,在追求「美」(4)社會型,在追求「愛」(5)政治型,在追求「權」(6)宗教型,在追求「聖」。每個人都同時包含上述六型,只是其中某一型可能特別發達明顯,或極為缺乏,就如同骰子的六個面一般。
5. 教育愛
斯普朗格區別「施予之愛」與「容受之愛」。只有「施予之愛」對象於未成熟、未完成的個體,施以「由愛所承載的意志」,是教育愛的本質。「容受之愛」據個體之價值容受能性而予以關心照顧,如此就產生對個體價值的先天區別性。
15
0
#1271319
理論(真)社會(愛)政治(權)藝術(美)經濟(利)宗教(聖)
10
1
#1018222
真愛美 聖(勝過)權利 -
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