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我國現行國民教育並未實施「留級制度」,但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得因其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其延長之規定為何?
(A)延長一年為原則
(B)延長兩年為原則
(C)延長一年為限
(D)延長兩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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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137), C(22), D(69), E(0) #62478
統計: A(33), B(137), C(22), D(69), E(0) #62478
詳解 (共 5 筆)
#298557
原則 具有彈性~ 兩年一年皆可
為限 較強硬 絕對不可以超過兩年(但其實也沒說到底是一年或兩年)
私自覺得這是法律用詞上的小差異 這種題目只是為了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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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03
台北縣政府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實施要點延長修業年限之核定原則如下:
(一)延長之年級以目前就讀年級為原則,每次核定最長為一年。
(二)延長最高以二年為原則,並含暫緩入學年數。
(一)延長之年級以目前就讀年級為原則,每次核定最長為一年。
(二)延長最高以二年為原則,並含暫緩入學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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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64
那是總數吧 題目並沒有提到 真的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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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72
暫緩入學是一年,延長修業年限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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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04
答案設計的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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