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下列有關於立法權分散無力的情況,何者錯誤?
(A)法案拖延甚久          
(B)所代表利益極為分歧 
(C)人民普遍對立法充滿不信任    
(D)立法機關的成員專業知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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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 B(208), C(909), D(377), E(0) #532294

詳解 (共 6 筆)

#844510
(人民普遍對司法充滿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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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44

立法權的分散無力的原因:

立法成員複雜,所代表的利益又十分分歧,再加上立法程序繁複,而議會領袖又不如行政首長對閣員的控制力量來的強大,導致立法權限與效率較為低落。一個法案審理協商曠日費時,最後被置之高閣者屢見不鮮。導致人民與其苦等法案之公布實施並保障權利,不如直接向行政部門請求來的迅速有效。

行政部門其事務之複雜化、專門化,更使得行政部門可用行政命令的權限從事行政立法,以及執行政策時面對法規的行政裁量,亦侵蝕了立法與司法部門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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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379
司法權退卻的原因:

司法權無法適應快速的社會變遷,司法程序過於僵化複雜,審判又曠費時日,導致人民支持與信賴行政部門的程度,遠勝於法院;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行政救濟之案件有日益增多的趨勢,人民普遍對司法充滿不信任與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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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861
用邏輯推論即可。
題目問"立法權的分散無力的原因",只有選項C和答案無明顯邏輯關聯性。
答案A:法案拖久其實就是立法權內部意見不合,各種爭吵、協商。而吵架的人們自然不構團結
答案B:看A就知道
答案D:如果背誦過行政權壓縮立法權的原因就知道。這也是為什麼立法委員可以聘一堆助理,以美國來講,專業法案助理可以協助委員了解許多法案資訊。當然,本國助理很多都是雜務助理,專門處理雜務而非法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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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776

關司法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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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162
轉向行政部門請求 不代表對立法部門失去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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