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經營廣播電視事業,於年度換照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舉行聽證後,作成許可經營之處 分,並附加附款規定:「A 公司應成立倫理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於網路上公布自律報告。」A 公 司不服該行政處分,認為不應附加附款,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得為下列何項裁判?
(A)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既經准許營業,A 公司提起訴訟,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應為程序不受理
(B) A 公司提起訴訟,未經訴願程序,應裁定移送訴願管轄機關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附款,已生規制效果,應為實體審理
(D)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附款影響輕微,與行政處分有間,應為程序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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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7), B(1509), C(2281), D(198), E(1) #232168

詳解 (共 8 筆)

#229093
A 公司經營廣播電視事業,於年度換照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舉行聽證後,作成許可經營之處 分,並附加附款規定:「A 公司應成立倫理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於網路上公布自律報告。」A 公 司不服該行政處分,認為不應附加附款,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得為下列何項裁判?

A.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既經准許營業,A 公司提起訴訟,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應為程序不受理<=和這點無關聯...a公司是對\'\'負擔\'\'的付款 單獨表示不服....得逕為題起行政訴訟 撤銷
 B. A 公司提起訴訟,未經訴願程序,應裁定移送訴願管轄機關 <==已經經過聽證了 不用在訴願了...原因我下面有寫
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附款,已生規制效果,應為實體審理 <=沒錯 負擔是指行政處分已經成立了生效了....直接實體審理 所以此選項無誤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附款影響輕微,與行政處分有間,應為程序不受理<=和這點也無關...負擔付款不服 可單獨打撤銷訴訟


與行政處分有關之救濟,應先經訴願程序,而不得直接提起訴訟。惟行政程
序法第109 條規定,已經聽證之行政處分,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故行政
法院應為實體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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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76084

完全忽略了聽證兩個字...

27
0
#742067
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舉行"聽證"後......
(共 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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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39136
xddd這題關鍵字在聽證
7
0
#1337072
聽證沒看到
5
0
#822945
行聽證後
4
0
#229086
Why~Why~Why
2
1
#5142272

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舉行聽證後,,

直接行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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