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甲公司聲請願供擔保以代假扣押之原因之釋明,不應准許:
1.按民訴526I、II,查本件甲就其所主張甲扣押之原因未提出任何證據加以釋明,僅陳明願供擔保以代釋明,法院不應予准許,
2.結論:法院就甲聲請願供擔保以代假扣押之原因之釋明,不應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