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專注:不能專心或注意力表現有問題,例如:警覺(alertness)、選擇性注意力(selective attention)、持續性注意力(sustained attention)、分心(distractibility)、注意廣度(span of apprehension)等。
(二)行為抑制困難:或稱衝動,包括快速對情境做不正確的反應、無法持續控制自己的反應,無法延宕對需求的滿足、無法依社會要求的規範或情境控制自身的行為等。
(三)過動:包括說話、無法安靜、動個不停,而且他們的行為通常與當時的情境無關,活動過多的表現除了白天如此,通常晚上睡覺亦會如此。
(四)規則行為習得缺陷:常表現無視規則的存在,出現反抗或不守規則,或是不受先前懲罰經驗的教訓,或是無責任感、無秩序感的樣子。
(五)成就表現不穩定:難以從先前學習經驗來規範自己,以保持穩定的表現,或是因衝動或不專注,ADHD兒童在成就表現極端不穩定。因此常被認為是偷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