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⑴何謂應有部分?(10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指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所有權所享權力之比例,依民法817條規定,如應有部分不明者視為均分。
詳解
數人意定共有一物並得各自處分其物
詳解
有1/3權利,可協議分割。
詳解
應有部分(持分):指共有人對共有物所享有之權利比例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為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