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96 專技高考_律師:民法#50646
科目:民法
年份:9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後生有兩個小孩 A、B。甲、乙離婚後一年,甲認識喪夫二年的丙
女,丙與其死亡的丈夫共同育有兩個小孩 C、D。甲、丙結婚,婚後甲外出工作賺
錢養家,丙辭去工作,在家照顧尚未成年的 A、B、C、D。丙擔心如果有一天兩人
的婚姻關係生變,自己的經濟狀況可能沒有保障。試問:
申論題內容
⑴甲、丙結婚後,依現行民法規定,甲、丙間的財產關係可能有那些變化?丙婚後
辭職在家照顧四個未成年的小孩,甲、丙依據現行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做那些財
產有關的協議,以保障丙的權利?(15 分)
詳解 (共 2 筆)
一、甲丙結婚後,其財產關係為法定財產制,除雙方以契約就法律所定之方式選擇其一。
二、以契約定之並經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