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邊緣性人格障礙者適合聯合治療或混合治療
筆者建議其較適合參與聯合治療,讓志宏同時進行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但其個別及團體諮商為不同的兩位心理師。詳細原因如下:
l 界線劃分清楚:因邊緣性人格障礙者主要在人際界線方面較無彈性、僵化,若同時由同樣的心理師為個案服務時,筆者擔憂志宏會對於心理師在團體中與他人的互動產生過多的個人批判及刺激,使得志宏與心理師的關係更不穩固,也刺激其使用極端的方式(如自殺傷)來「挽留」心理師對個案的關愛,影響諮商成效。
l 考量「免受傷害性」、「個案最佳福祉」:若從倫理上來看,心理師的所作所為都要為個案及團體成員的最佳福祉為主。若將與邊緣性人格障礙者進行混和治療時,不僅會過度刺激其心理狀態,也可能會導致其將對於心理師的憤怒轉移至其他團體成員身上,進而引發團體衝突,造成其他成員受傷。
l 心理師的團隊合作:若非常接觸面對邊緣性人格障礙者的心理師,在第一次接觸志宏時,可能會因為冠宏的模糊界線及害怕被拋棄所引發的自殺傷行為而產生許多心理壓力。若這時讓冠宏心理師同時擔任志宏的個別及團體心理師的話,恐憂心理師的情緒及專業無法負荷,進而影響個案的權益。若有其他的心理師共同加入治療志宏的行列,不僅有較好的治療環境幫助個案學習界線劃分,也能幫助心理師們互相扶持、協助,在心理及專業能都能更貼近個案,避免情緒疲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