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DSM-5 的診斷標準,邊緣型人格疾患之診斷標準如下:
一種廣泛的模式呈現不穩定之人際關係、自我形象和情感,以及顯著的衝動性,自成年期早期開始且呈現在各種場合中,表現符合以下五項(或更多):
- 瘋狂地努力逃避真實或想像中的被拋棄
- 不穩定且強烈的人際關係模式,特徵在理想化及貶抑兩極之間轉換
- 認同障礙:顯著和持續不穩定的自我形象和自我感知
- 至少兩方面潛在自我傷害的衝動行為(如:過度花費、性虐待)
- 反覆的自殺行為、姿態、威脅或自殘行為
- 情感不穩定呈現於顯著的心情反應(如:強烈陣發的不安、易怒或焦慮)
- 慢性空虛感
- 不適當且強烈的憤怒或對憤怒難以控制(如:時常發脾氣、總是發怒)
- 短暫及壓力相關的偏執意念或嚴重解離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