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於民國 109 年死亡,生前於民國 107 年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並指定受益人投保人壽保險(投保時約 84 歲) ,保險金額 2 仟萬元,以
躉繳方式繳納保險費 2 仟萬元(保險部分及投資部分之保險費分別為 60
萬元及 1,940 萬元)
,甲死亡日之投資部分保單價值為 22,789,772 元。
試問:
(二)我國稅捐稽徵法規定,可依交易事實核課稅負之原則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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