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乃 A 設計專利原始之專利權人。乙想購買 A 設計專利,遂於民國 (下同)111 年 10 月 20 日與甲口頭約定 A 設計專利之買賣,由甲將 該專利讓與予乙,乙則當場支付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價金。惟甲乙雙方未就 A 設計專利之買賣簽訂書面契約,亦未向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下稱「智慧財產局」)辦理讓與登記。請援引「與貿易有關 之智慧財產權協定」與我國專利法之條文,並附具理由說明:
(一)倘無其他權利異動,請問於 111 年 12 月 31 日時,誰是 A 設計專 利之專利權人?(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