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請依相關資訊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審計準則315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第63條之定義,作為風險評估程序所執行之分析性程序,可辨認出查核人員未察覺之受查者層面,或瞭解固有風險因子(例如變動)如何影響聲明易發生不實表達之可能性,因此可協助查核人員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根據審計準則520號「分析性程序」第3條之規定,採用證實分析性程序以取得攸關且可靠之查核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