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第 2 項第 1 款以「對於人之管束」作為即時強制的方 法之一;惟依同法第 37 條第 2 項規定,則其管束不得逾 24 小時。試問:

(2)此外,假使行政機關對於人之管束逾 越 24 小時,抑或另有其他違法情事時,被管束之人有何立即有效的救濟 方法可資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