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歷經民主轉型但民主尚待鞏固的國家,需要政府展現「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的能力。
(2)良善治理通常包括那些原則?
法治(Rule of Law)
所有公民、政府及組織皆須遵守法律。
法律透明、公正且可預見,保障社會秩序與權利。
問責(Accountability)
政府與官員對其決策、行為與資源運用負責。
包括制度性問責(議會、審計、司法監督)與社會問責(公民與媒體監督)。
透明(Transparency)
政策、決策、資源分配過程公開,便於社會監督。
透明度有助於防止貪腐、增強公信力。
效率與效能(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公共資源合理運用,政策目標能有效達成。
強調高效的行政管理與服務品質。
參與(Participation)
公民、利益相關者與社會團體能參與決策、政策討論與公共事務。
包括選舉參與、社會對話、諮詢與公民社會活動。
公平與包容(Equity and Inclusiveness)
確保所有社會群體在政治、經濟及社會資源分配上受到公平對待。
尤其關注弱勢族群、少數族群與女性的權益。
政策導向與共識(Consensus-Oriented)
決策透過協商、妥協、共識形成,平衡不同利益團體需求。
有助於社會穩定與長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