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試就下列事實簡析民法親屬編相關規定之法律效果:
⑴甲男與乙女結婚,未約定夫 妻住所。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基於憲法23條平等原則,夫妻之共同住所未約定者,已夫之住所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