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24001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⑵個人直接捐贈立案之私立學校,其可由所得扣除之捐贈限額之標準為何?

詳解 (共 7 筆)

詳解 提供者:gousten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1固就捐贈之列舉扣除額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詳解 提供者:rubys6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詳解 提供者:goup
20%
詳解 提供者:琪琪
個人捐贈私立學校沒有限額規定
詳解 提供者:楊世韓
個人捐給私立學校比照捐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之捐贈 用綜合所得稅總額*20%
詳解 提供者:hohoho
20% 20萬
詳解 提供者:rubys6
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