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7 條規定,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 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移交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請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⑵起造人依法應於什麼時機辦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 附屬設施設備之移交?須移交的圖說文件及應檢測的設施設備為 何?(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