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何謂「公民社會」 (civil society)?
公民社會指的是介於 國家(state) 與 私人領域(family / market) 之間,由公民自願組成、基於共同利益、價值或目標而結合的各種 自主性社會組織與公共活動的集合體。
簡單說,它是一個 由公民自發性參與,透過協會、團體、社運、非營利組織、社區組織等形式,來表達利益、價值、意見,並影響公共決策 的社會領域。
自願性:參與基於自由選擇,而非強制。
自主性:相對獨立於國家權力與市場機制。
公共性:旨在表達、追求公共利益或共同價值,而不僅是私人目的。
多元性:涵蓋各種團體與聲音,從社區協會、環保團體到專業組織。
利益表達與中介:作為國家與個人之間的橋樑,讓多元社會聲音被聽見。
民主鞏固:促進公民參與、監督政府、防止權力過度集中。
社會資本累積:培養互信、合作、公共精神。
社會服務提供:透過 NGO、非營利組織補足政府與市場不足之處。
台灣:環保團體(例如主張生態保護的 NGO)、人權促進會、家長會、社區發展協會。
國際: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綠色和平(Greenpeace)、紅十字會。
? 總結:
「公民社會」是一個獨立於國家與市場的公共領域,由公民基於自願與自主組成的各種組織與活動構成。它能夠 表達多元利益、制衡國家權力、推動民主發展,是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