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標的如果無法有效掌握,應不予採用之情況:
(一)急買急賣或急出租急承租:急買情況下,交易價格偏高;急賣情況下, 數交易價格偏低。
(二)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期待未來地價將上漲之投機因素存在,交易價格偏高。
(三)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因積欠債務影響而被迫出售,交易價格偏低。
(四)親友關係人間之交易:親戚、朋友、公司員工等關係人之交易,交易價格偏低。
(五)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土地交易,土地利.用價值提高,交易價格偏高。
(六)地上物處理有糾紛之交易:購買土地,如地上存在地上物待處理,由於處理費時、費力,交易價格偏低。
(七)拍賣:法拍不動產,由於資訊不流通、不透明,交易價格偏低。
(八)公有土地標售讓售:公有土地以標售處理,由於競標結果,得標價偏高。如以讓售處理,讓售價偏低。
(九)受迷信影響之交易:吉利的迷信,交易價格偏高;不吉利的迷信,交易價格偏低。
(十)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道路、綠地等土地與建地一併出售,交易價格偏低。
(十一)人爲哄抬之交易:地主炒作、人爲哄抬之交易,交易價格偏高。
(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不動產使用與法定用途不符,交易價格偏低。
(十三)其他特殊交易:如增值稅由買方負擔之交易、現金一次付清之交易、去化時間較長之交易等。